笔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分别占50%比率合成。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B类职位考试报名者笔试成绩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分别占40%、30%、30%比率合成。
①笔试科目只有公共科目:
笔试成绩=行测试打分数*50%+申论分数*50%
②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安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成绩=行测试打分数*40%+申论分数*30%+公安专业科目*30%
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根据百分制计算,具体办法为: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原则上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根据“四舍五入”方法处置。
①一般职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十面试成绩*50%
②专业能力测试职位
总成绩= 笔试成绩*50%十面试成绩*35%十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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