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市大队招聘编外职员通知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大队为隶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并由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管理的参照管理单位,主要负责辖区权限范围内公路、道路、水上、交通工程水平、交通工程造价和交通建设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依据各大队用人需要,遵循公开、平等、角逐、择优招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员工12名。
1、招聘范围及职位凡符合职位条件的职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招聘职位具体详见《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大队公开招聘编外职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2、招聘基本条件(一)考试报名职员应拥有的条件1.具备中国国籍,拥护中共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备职位需要的学历文化程度与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没有明显纹身,具备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4.年龄范围:考试报名职员需年满18周岁(2006年12月以前出生),具体按职位需要实行;5.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1.烈士、省级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或因公牺牲职员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4.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5.具备两年以上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有关工作经验的;6.满足有关职位其他优先录用情形的。(三)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情形1.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2.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组织审察或受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未满的;3.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风险国家安全活动的;4.曾被刑事处罚、收留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其他紧急疾病的、患有癫痫等间歇成人两性疾病的;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6.提供不真实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紧急的个人不好的信用记录的;7.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纹身或大面积疤痕的职员;8.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别的人员。3、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法及地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进行,各招聘单位报名地址设于本单位办公楼内。各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2.报名日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逾期不再受理。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1)《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大队公开招聘编外职员报名登记表》一份,报名职员请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2);(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及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有关证书、工作历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最近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4)与报考条件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二)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招聘通知和职位条件对面试职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状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三)面试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率,资格审核通过的面试职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推行,面试职员持身份证参加面试。1.面试时间及地址:具体面试时间及地址由各招聘单位另行公告面试职员。2.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职位匹配度、专业技能等。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并列的,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四)考察、体检和递补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职位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主如果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核实考生是不是有违法犯罪记录、吸毒史、不好的社会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情形。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状况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同级别或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后的体检结果。体检时间及地址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告,体检成本由面试职员自理。如考察、体检有不合格的或本人舍弃考试报名职位的,用人单位可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五)公示和聘用1.各招聘单位拟聘用职员名单报州支队,由州支队统一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没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首签期限原则上为1年,其中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单位考察合格的转为正式临聘职员。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者可优先续签劳动合同。(六)薪资待遇薪资待遇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招聘单位为试用期职员购买工伤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转为正式聘用职员后购买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社保成本由用人单位从聘用职员薪资中代扣代缴。4、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招聘过程中,面试职员应随时维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法变更或其他缘由,致使没办法获得联系的,后果由面试职员自行承担。(二)面试职员须严格遵守通知有关规定,确保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真实准确,违反有关规定或个人缘由导致考试报名失误的,后果由面试职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面试职员,严格根据有关规定处置。本通知由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讲解,咨询电话:0873-3726232。职位具体问题也可咨询各招聘单位。附件1: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大队公开招聘编外职员职位信息表.xls附件2: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大队公开招聘编外职员报名登记表.xls附件3:各招聘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及新招聘职员薪资待遇.xls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12月5日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