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宁考试录用公务员抚顺考区体检通知
2023年度辽宁考试录用公务员抚顺考区体检人选已于2023年4月23日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抚顺组工”公众号发布。现将体检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体检时间、医院
体检时间: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早6:30。
体检医院及地址:
1.抚顺第三医院体检中心(抚顺东洲区东洲大街绥阳路28号)
2.抚顺第二医院门诊一号楼地下会议室(抚顺望花区丹东路61号)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2、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
3、体检需要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寸最近免冠彩色照片1张(不能填写名字)、黑色签字笔、体检费(自理,现金500元),除上述物品外,要防止携带其他物品。体检中,按医院员工需要,将最近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贴于体检表上。本人填写体检表第二页有关内容,需要字迹了解,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可以遗漏。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防止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禁水8至12小时。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维持外阴部清洗。体检当天建议穿着便于穿脱服装,着装防止带金属、亮片等。
3.女人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不要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职员,勿做X光检查。
4.请配合大夫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舍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干扰录用。体检大夫可依据实质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成本自理)或需要出具既往手术、疾病有关病历。
5.请列入体检人选务必确保考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需要如实提供个人详细情况、材料等,与因通讯工具不畅,所致使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6.应在接到体检不合格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成本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职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公告》(中组发〔2014〕9号)和《辽宁公务员录用推行方法》(辽委办发〔2020〕31号)等规定,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
4、纪律需要
1.体检前,要将手机等通讯设施关闭后交由员工统一保管,对不按需要上交所携带通讯设施并擅自用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置。陪同职员不能随同考生进入报到地址及体检医院。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全程佩带医用口罩(考生自备),非体检需要,中途不能摘掉口罩。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米以上,不能透露本人名字和身份,考生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能隐瞒病史,不能有任何作弊行为,不然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置方法》规定进行处置。
3.考生因自己特殊状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需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舍弃。
咨询电话:024-52650359 15698948223
附件:2023年度辽宁考试录用公务员抚顺考区体检医院安排.xlsx
抚顺公务员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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