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度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第二批)为做好2025年度安徽师范大学招聘专职辅导职员作,进一步加大我校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委组织部、安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方法〉的公告》(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1、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2、招聘计划1.招聘人数:4人。2.职位代码为:xxxx。3.招聘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音乐与舞蹈学、哲学、社会学、心理学、媒体传播学、历史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物理学、统计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地理、生物学、生态学、力学等有关专业。3、招聘条件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拥护中共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2.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3.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日之后出生)。4.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5.拥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交流协调和文字表达等能力,学生期间曾担任过班委会委员、党(团)支部委员、社团副会长或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一年以上。6.具备肯定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研究潜力,原则上符合安徽师范大学第七层次职位的遴选聘用条件。7.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擅长与人交流与合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考试报名:(1)不符合职位招聘条件的职员;(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职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职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遭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职员;(6)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员工;(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考试报名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考试报名者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4、招聘程序(一)在线报名。面试者登录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在线报名(报名网址http://hr.ahnu.edu.cn/zp.html),认真详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日期截至2025年8月20日24时,考试时间另行公告。(二)资格初审。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对面试者进行资格初审。没接到面试公告的面试者,不逐一回复。(三)资格复审与验证。面试者须携带有关材料到学校现场验证:(1)身份证;(2)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4)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院系盖章)或聘书;(5)党员证明(院系党组织盖章)。凡与考试报名资格条件需要不符或不可以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其中:1.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境外留学回国职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员工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赞同考试报名的证明。(四)考核工作。考核工作采取面试考察方法简化程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面试者的专业入门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置与解决问题等能力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应具备的核心能力。面试分结构化面试和主题班会两个环节。考核顺序现场抽取。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有关规定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为保证招聘水平,面试各环节均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考核成绩以主题班会成绩为准。依据最后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率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最后考核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加试策略另行公布)。(五)心理健康测量。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所有人选进行心理健康测量。心理健康测量作为确定拟聘职员的参考依据。(六)体检。体检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体检工作的公告》(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实行。(七)考察。考察工作依据拟聘用职位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知道学会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状况与学习、工作和考试报名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考试报名信息和有关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是不是具备考试报名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状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实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推行建议》(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是失信被实行人的,考察不合格。(八)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职员,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根据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考试报名职员中,按考试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九)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或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8月31近日提供招聘职位所需要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职员须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5、待遇聘用职员待遇按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新进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待遇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校内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子女入学可享受附幼、附小、附中优质教育资源。入校4年考核合格后,在符合引才标准首要条件下,可申请转至教学职位,根据第七层次人才标准享受安家费。6、其他事情1.本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推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同意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3-5910017。2.请面试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需要投递简历,以面试者最后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需要的职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察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不真实信息或面试者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需要等状况的,随时取消面试资格或解聘。由此导致的后果,由面试者本人负责。3.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讲解。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553-5910066。特此公告。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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