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考试通知已公布,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共163名。报名日期为2021年3月5日9:00至3月9日18:00(点击查询:报名网址)。笔试科目公共科目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青海公务员考试通用课程。青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公布如下:
青海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通知
依据《中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公务员考录有关政策,现将青海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考录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考录人数。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全省公开考录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人民警察共163名。具体考录职位计划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
考录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根据报名、资格审察、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试报名范围。除注明面向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的职位外,其它考录职位均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备青海户籍的职员考录。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报名时,应具备青海户籍或曾在青海服役。
考试报名条件。考试报名者应当拥有下列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其中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及考试报名法医职位的职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考试报名特警职位的职员年龄为2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4.具备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符合职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拥有拟考试报名职位所需要的有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青海2021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简章》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公告》需要。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员工不能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考录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录用为公务员:
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员工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报名和资格审察
报名和资格审察采取在线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在线缴费和网上下载准考证打印的方法进行。报名日期为2021年3月5日9:00至3月9日18:00。交费时间为2021年3月5日9:00至3月11日23:30。报名调剂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9:0016:00。考试报名职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在线报名操作步骤,认真根据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报名和考试时需要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考试报名职员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个人限考试报名1个职位。
除学历、学位及职位所需有关资格证书获得的时间外,考试报名年龄、工作历程等各类事情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1日。达不到条件需要的不予报名。资格审察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职员和城市低保职员,可与青海人事考试中心联系,办理减免成本手续。
报名结束后,符合加分政策的汉族考生,请于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爸爸妈妈一方的工作证明等有关材料,到考试报名职位所在州委组织部进行现场确认加分,未按规定时间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不予加分。符合加分政策职员,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请考生准时监督和查看。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考试报名的省直招录机关、市州委组织部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与考试报名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所需有关资格证书的获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如仍未按期获得职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需要真实有效,凡不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3、笔试科目、网站权重、时间和地址
笔试科目和网站权重:笔试科目分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专业常识。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为120分,公安专业常识分值为100分。申论占笔试成绩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40%、公安专业常识占笔试成绩2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10080%+公安专业常识成绩20%+政策加分
笔试时间和地址: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0011:00
申论14:0016:30
2021年3月28日:
公安专业常识9:0011:00
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有关需要注意的地方
加分政策。
1.考试报名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考试报名六个自治州所属县和大通县、互助县、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及以下职位的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2.爸爸妈妈有一方目前六个自治州工作满3年的汉族子女考生,考试报名六个自治州州级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10年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加2分,满20年及以上加3分;考试报名六个自治州所属县、乡镇机关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以下规定加分:满3年不足5年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加4分,满20年及以上加5分。
3.考试报名定向考录职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实行。
4.退役士兵不考试报名定向退役士兵考录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符合以上各项加分政策的累计加分低于5分。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职员考试报名条件。在本省基层单位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职员、特岗教师考试报名定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职员职位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职员中考试录用公务职员作有关问题的公告》相关需求实行。
上述四类职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址及考核状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
资格审察。资格审察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负责,并向考生做好考录职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讲解工作。
笔试科目《申论》答卷需要。考试报名省直、西宁、海东市职位的考生,《申论》答卷时,需要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用其他语言文字答卷部分不计分;考试报名各自治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申论》答卷时,可选择本自治州自治主体民族语言文字答卷。考试报名具备藏语文字写作能力职位的考生,《申论》答卷时,除第一题外,其他题中需要至少选择一题用职位需要的民族语言文字答卷,并获得有效得分,不然按未达到职位资格条件需要处置,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凡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率为1:1的职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下一考录环节,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职员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即考录职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率大于1:1的所有进入资格复审职员的最后一名成绩。
其它职位需要递补的职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藏语口语能力测试和体能评测。面试前,考试报名藏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委组织部或省直招录机关统一组织;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评测,评测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藏语口语能力测试或体能评测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开考比率。省、市州两级机关考录职位专业需要不按专业大类设定的职位,笔试开考比率要大于1:3;其他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率。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考录人数。进入面试职员按计划考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率确定;计划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职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总成绩并列的处置。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机关依据考察状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人选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1:1的比率确定。体检工作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省直招录机关、各市州委组织部和公安局负责。体检环节空缺职位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考察及未来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调剂补录。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没有完成基层考录计划的职位,招录机关有补录需要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行。
调剂补录的办法: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备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职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者,限考试报名1个职位,且不能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状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委组织部负责组织推行。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职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公安专业常识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4.政策加分办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不是享受政策加分,由考试报名者所考试报名的职位确定。假如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假如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依据考生政策加分状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5.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根据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录人数与考试报名人数1:3比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录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职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进行合成,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率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有关事宜与本《通知》的有关规定一致。
雷同卷鉴别。笔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题进行雷同甄别,被认定为雷同答题的,按有关规定处置。
专业和学历。本《通知》中所称考录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获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考试报名公务员职位需要的专业。考录职位专业以考生获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获得海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基层服务年限。市州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市州机关服务满4年后,县、乡镇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在县、乡镇机关服务满6年后,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其中,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职员在此期间不能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
疫情防控。考生应当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录用机关的防疫工作需要,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请考生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疫情防控有关信息,提前做好筹备工作,确保按需要顺利参加考试。
因新冠疫情影响致使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准时发布有关公告,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有关的培训机构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程资料,请切勿上当被骗。
本《通知》未尽事宜,根据国家公务员现行有关考录政策规定实行。
考录工作咨询电话:
青海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046
中共青海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9718482336
青海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9
青海公务员局
2021年3月4日
附件:1、2021年度全省公安机关面向社会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青海2021年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工作咨询电话
本文源自https://www.163.com/dy/article/G47R959O05149KR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