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通知
为加大公务员队伍建设,依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桂林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职员作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职位18个共23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桂林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桂林所辖县(市、区)级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登记,下同〕的在编在岗职员。
2.中央和自治区设在桂林所辖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职员。
桂林公安局的职位面向桂林所辖县(市)公安局系统人民警察进行遴选。
(二)资格条件
报名职员应拥有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基层工作历程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历程,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历程可视为基层工作历程。
5.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含试用期),在上级机关借调工作的时间不可以计算在内。
报名职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需要,没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6.年度考核没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7.具备公开遴选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7日后出生)。
8.具备公开遴选职位需要的有关工作历程。
9.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遴选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被开除中共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
4.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根据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区域与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减少进基础知识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职员,应当在所考试报名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能公开遴选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区域的机关,也不能公开遴选到区内其他市和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区域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能考试报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与近姻亲关系的职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本次遴选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历程、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3年2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3、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看
考试报名职员可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桂林党建网(www.guilindj.gov.cn),通过公布的《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查看职位及其资格条件等信息。职位需要的专业、学历、工作历程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察单位负责讲解。
(二)在线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报名和资格初审统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进行,不收取考试报名成本。
考试报名职员须在2023年2月7日8:30至2月11日18: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点击广西壮族自治区设区的市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并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征得任免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赞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月14近日将《报名推荐表》扫描上传至资格审察单位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是不是上传成功。《报名推荐表》中的信息需要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遴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的,视为舍弃本次报名。考试报名公开遴选职员不能考试报名高于本人职务(职级)层次的职位。每名考试报名职员限报一个职位。
遴选机关依据报名职员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在报名日期截止前,可改报其他职位。考试报名职员应准时关注资格审察结果,依据资格审察结果准时健全考试报名资料或改报职位。因考试报名职员在线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虚假、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导致资格审察不通过等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承担责任。考试报名职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规违纪的有关规定处置。
资格审察贯穿于公开遴选的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职员不符合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考试报名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因为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致使报名职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开考比率
通过报名条件审察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比率原则上高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应核减遴选计划至规定开考比率;无人考试报名或核减遴选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取消计划。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察的考试报名职员,可于2023年2月21日9:00至4月30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准考证打印(A4规格)。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网站权重计分,具体网站权重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一)笔试
笔试由桂林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剖析和解决实质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1.笔试时间和地址
时间: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9:0012:00。
地址:桂林,具体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考试报名职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分数查询
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查看成绩,成绩发布时间另行公告。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遴选机关依据同一职位考试报名职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明确的面试人选比率,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率内末位考试报名职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率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资格审察
面试通知发布前,各遴选机关须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察。没有进行面试资格审察或面试资格审察不合格的职员,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出现资格审察不合格或舍弃面试资格的,根据同一职位考试报名职员的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并进行面试资格审察。
面试通知发布后,面试职员舍弃面试资格的,该职位不再递补面试职员,根据实有人数面试。
面试资格审察的材料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机关出具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原件。
3.面试通知发布
面试通知在桂林党建网发布,发布面试通知时间为面试前一周。
4.面试时间、面试地址
遴选机关依据职位需要确定面试方法和内容,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时间、地址等内容详见面试通知。
5、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考察和体检顺序由遴选机关依据实质确定。
(一)确定考察人选
遴选机关依据考试总成绩,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列为考察人选。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一般根据2:1确定,遴选计划在3人及以上的职位,考察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按低于(N﹢2):N确定。
(二)考察组织推行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按规定组织推行,对考察对象的考试报名资格、德、能、勤、绩、廉状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合适程度进行全方位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状况、规范实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状况,强化专业素养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能力素质不达标的职员进入机关。依据工作需要,遴选机关还可以增加短期培训、跟班学习等方法进行延伸考察,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三)体检
遴选机关依据职位需要,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体检。体检和体能评测的成本由遴选机关承担。
6、确定对象和公示
(一)确定对象
各遴选机关依据考察状况和职位需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研究、择优确定遴选对象,不唯分取人。
(二)公示
遴选对象在桂林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遴选按转任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紧急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取消后尚有经考察合格人选的,可由遴选机关集体研究确定是不是递补,并报桂林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各部门可对公开遴选拟任职职员设置试用期,一般低于6个月,具体设置状况将在面试通知中进行说明。试用期内,拟任职职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薪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外贸原单位工作,有关状况报送桂林公务员主管部门。
7、相关需求
(一)考试报名职员自愿舍弃遴选资格的,须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舍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报名推荐表》信息弄虚作假者,记入诚信档案。
(二)公开遴选的公务员2年内不能调离遴选机关,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动的,须报桂林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三)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资格审察单位电话: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政策咨询电话:0773-5625979
附件:桂林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桂林公务员局
2023年2月3日
特不要说明: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采取分级组织、同步进行的方法,考生只能在自治区、市两级遴选中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考试报名。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