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杏东小学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赞同,本校依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音乐教师,现或有关招聘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职位:非在编音乐教师1名(民乐优先)
2、面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宪法,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品行。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合适小学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员可放宽至45岁。学校工作特别需要的人才,年龄超越45岁的,由学校专报区教育局审批。
5.正在同意立案调查的职员、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职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等职员不能聘用。
(二)非在编音乐教师职位条件
1.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二级乙等中文水平证书;
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合适小学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
4.主修或者辅修民乐或打击乐器,有民乐团指挥及建队经验者优先考虑。
3、有关待遇
非在编教师待遇参照集美区教育局有关文件实行。
4、报名需知
(一)报名日期: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7日。
(二)报名方法:
于报名日期内填写《集美区杏东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有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中文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营业额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jmqxdxx@126.com,邮件及报名表请注明名字+面试学科+电话号码。
(三)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15259295915
5、面试
依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址以学校电话公告为准,请维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中文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5)其他可证明的材料
6、体检
面试合格后,依据学校公告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7、聘用
1.依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舍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职位需要的,不予聘用。
3.受聘职员应按学校公告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舍弃受聘资格。
附件:集美区杏东小学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doc
厦门集美区杏东小学
202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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