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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怒江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选调公务员通知

2021-03-05   来源:公务员报考网"    点击:368   

 2021年云南怒江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选调公务员通知已公布,报名日期: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笔试主要测试考试报名职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

2021年云南怒江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选调公务员通知已公布,报名日期: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笔试主要测试考试报名职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云南公务员考试通用课程。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公布如下:

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通知

依据《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调配规定》等有关规定,经泸水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员调配工作领导小组赞同,决定组织拓展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以下简称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职员作。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选调职位及人数

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派驻机构纪检监察职位公开选调公务员12名。

2、选调范围

(一)全国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公务员;

(二)全国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员工。

包含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员工。

3、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职员应当拥有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公道正派、乐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勤于学习,具备公开选调职位需要的工作能力和任职历程;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1日将来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考试报名职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2月1日将来出生);

5.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历程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工作历程。工作历程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月;

6.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8.担任一级科员及原职级享受四级主任科员的职员;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0.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专门机关审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需要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职位需要

除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职位具体需要详见《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4、选调程序和方法

根据发布通知、考试报名职员所在单位审核、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历程营业额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职员、公示、办理选调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察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无论什么环节发现考试报名职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请考试报名职员严格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需要,在参加选调每个环节加大个人防护,如有卫生防疫部门认定为不适合参加选调情形的,即终止本次选调后续环节,后果由本人承担。

(一)发布通知

在泸水市纪检监察网(https://www.lsjjjc.gov.cn/)发布《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通知》。

(二)考试报名职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考试报名职员要如实填写《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请考试报名职员所在单位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况等作出客观评价,对报名条件及廉洁自律状况和是不是符合疫情防控有关需要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建议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况、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需要的,不能推荐考试报名。

(三)现场报名

报名职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部门赞同后,向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历程证明(由单位所属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员工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历程证明及符合职位选调资格条件工作历程证明(由单位所属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现任职务职级任职历程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6.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7.最近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彩色证件照2张(含电子照片一张);

8.申领健康码。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需要,主动申报个人健康情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考试报名职员所在单位所属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日期: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址:泸水市级行政中心C102室,泸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因特殊缘由不可以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别人持有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考试报名职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需要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

(四)资格审核

1.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对报名职员进行资格审察。因是急切需要紧缺职员职位选调,各职位的笔试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开考比率设置为1:3。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裁减选调人数。

2.通过资格初审职员名单和职位裁减状况后,在泸水市纪检监察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初审职员,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到报名地址领取准考证。在规按期限内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舍弃参加选调。

(五)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历程营业额评价组成。考试报名职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历程营业额评价成绩30%。笔试、面试和历程营业额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法进行。主要测试考试报名职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在泸水市纪检监察网站公布。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笔试时间、地址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市纪委市监委依据职位需要和资格条件,依据笔试成绩按每一个选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率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党风廉政等状况进行深入知道。若确定资格复审职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职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状况在泸水市纪检监察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受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本人一级科员及原职级享受四级主任科员职务任职历程证明(由单位所属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3)符合考试报名职位条件的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国家司法考试证书、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证书等);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考试报名职员所在单位所属组织人事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一致、经办人、日期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一试题主要测试考试报名职员履行职位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依据笔试成绩根据选调职位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率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职员,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考场及面试顺序。面试时间、地址以面试公告单为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有关网站公布。面试前,因考试报名职员舍弃或复审不合格而未达到面试比率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舍弃面试资格的,从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六)历程营业额评价、考察和体检

1.历程营业额评价。依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一个选调职位(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率确定参加历程营业额评价、考察和体检人选。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历程、工作实绩、受表彰状况、职位匹配程度等。历程营业额评价成绩在泸水市纪检监察网站公布。进入历程营业额评价职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纪委市监委提供有关评价证明材料(需提供材料另行公告)。

2.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法,由市纪委市监委派出两名以上职员组成人高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状况和职位匹配性进行全方位考察,重点考察德的状况、政治表现、现实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群众公认程度等状况。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要紧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面试职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并对递补职员进行历程营业额评价和考察。

3.体检。市纪委市监委组织体检职员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成本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址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七)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选调单位职员需要和职位需要,依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状况、体检结果和职位匹配等状况确定拟选调职员。拟选调职员名单在泸水市纪检监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选调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选调。

选调职员要服从组织对其考试报名范围内的职位安排。

5、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选调有关员工需要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公务员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有关规定,主动同意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选调工作依纪依法、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推行。

(二)考试报名职员需要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需要等有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不找方法,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严肃处置,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选调期间,请考试报名职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考试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法畅通,因考试报名职员不准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法不畅而导致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承担。

(四)泸水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泸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对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准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咨询电话:0886-3629295(泸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886-3620628(泸水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0886-3621096(泸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中共泸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泸水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1: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设置表.xls

附件2:中共泸水市纪委泸水市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考试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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