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员工短期通知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于徐州泉山区学苑路26号。为更好地选拔出色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色人才。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等规定,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考试报名条件
具备中国国籍,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年龄需要为: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低于35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低于40周岁,即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低于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低于50周岁,即1972年1月1日将来出生。
拥有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近日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与国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可面试应届毕业生职位。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职员,指在国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职员,同期毕业的时间需要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历程的基准日期为招聘通知发布之日。
获得祖国国内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实行。
2、报名
面试职员通过江苏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
1、报名、照片上传:5月17日9∶00-5月24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17日9∶00-5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17日-5月26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置:5月17日9∶00-5月26日18∶00;
5、交费确认:5月17日9∶00-5月27日12∶00
网上确认
面试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招聘部门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面试职员用具备在线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交费确认的职员,即报名成功。交费后因考生个人缘由不可以参加考核的,报名成本一律不退。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条件、上传照片、需要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的面试职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准考证打印。具体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面试职员按职位需要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最近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面试职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在学习及工作历程、研究成就栏写明高中之后到今天的学习及工作历程,时间具体到月。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致使的问题责任自负。招聘部门依据面试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面试职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2.本通知为短期招聘职位,开考比率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率,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职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通知。面试被取消职位的职员可在2022年5月2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3.面试职员只能从职位表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面试职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面试职员要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面试: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事业单位的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职位;与现有在岗职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能面试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职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职位;
③新《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实行,依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通知,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职员;
④2022年8月31近日,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不能解聘离开工作单位的职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
3、考试考哪几科、时间和推行方法
考核的时间地址、资格复审安排将视疫情防控状况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提前发布通知。面试职员需主动准时关注网上通知,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考核,逾期未参加考核或舍弃考核的,均作为舍弃考试处置。
考核方法
B01-B22职位考核方法为:笔试与试讲
C01-C02职位考核方法为:笔试与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包含职位专业常识及综合常识,不指定大纲和教程,笔试专业内容所占分值高于笔试总分的60%。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试讲或面试人选,不足该比率的按实质人数确定试讲或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与进入试讲或面试职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网站进行公布。
2.试讲: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拟定的方法实行。试讲内容以招聘职位需要有关的专业常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面试职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办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成效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形成角逐的职位试讲合格分数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拟定的方法实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专业常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考核面试职员的职位常识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形成角逐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考试报名职位最后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使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职员考试成绩。
B01-B22职位最后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C01-C02职位最后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状况,排序以试讲或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试讲或面试成绩均同分,使用试讲或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学校在面试职员参加笔试后进行,须查询面试职员以下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
4.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关材料。
6.职位所需要的工作历程证明。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试讲或面试。面试职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面试职员立即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面试职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合格职员中,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率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江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实行。
对体检合格职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依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拟聘用职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含职位编号、招聘单位、职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面试职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需要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舍弃聘用的,或其他缘由致使聘用职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5、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职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第一次就业的聘用职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职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职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
是下列状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职员在学校公告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应届毕业生不可以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3.在职职员在学校公告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外贸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
6、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889557
7、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882922
8、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教育厅、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9、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5月16日
职位表.xlsx
文章来源: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