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港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简章
依据事业单位职位空缺状况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东港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面试条件
(一)具备中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将来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职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职位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拥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面试。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可以用已获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面试。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被开除党籍的职员,被开除公职的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同意有关机关审察尚未作出结论的职员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职员不能面试。
东港区内在编职员、实行职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职员不能面试。
面试职员不能考试报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职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面试符合条件的职位。获得祖国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认同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面试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职员须在2023年12月31近日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有关证书。
2、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招聘人数及条件需要见附件1。
3、报名、初审和交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日期:2024年1月3日9:001月5日16:00
查看时间:2024年1月3日11:001月6日16:00
报名入口:东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rzdgwj/index.html)
报名职员登录报名入口,按需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一寸最近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保证照片明确可辨)。在职职员面试的还需上传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赞同面试介绍信(赞同面试介绍信模板参照附件2,请根据报名网站提示的格式上传)。对按时出具赞同面试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东港区卫生健康局赞同,最晚可在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弃权(递补职员须在接到递补公告后3日内提交)。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职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报名职员需要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职员的名字、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需要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条件。报名职员在面试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要紧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1月3日11:001月6日16:00
东港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准时查询在线报名状况,认真进行资格审察,确认初审结果,并对初审结果负责。拥有报名条件并符合面试条件的,不能拒绝报名;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职员补充。面试职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准时查询审核状况,因提交资料不全等缘由致使初审未通过的须在1月5日16:00前重新提报。1月5日16:零零后,不可以再改报其他职位,不可以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在线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可以更改。
(三)在线缴费
交费时间:2024年1月3日11:001月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职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入口进行在线缴费,逾期没有进行在线缴费的,视为舍弃。交费成功职员于2024年1月15日9:001月20日9:30登录报名入口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东港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报名登记表》(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用)。
面试职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个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成本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职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残疾人,不实行在线缴费,在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1月6日12:00前将相应材料电子版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gwjjrszgk@r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成本减免+考生名字+身份证号,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于当日工作时间内致电0633-8829157进行确认。减免考务费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含: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职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
面试职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舍弃减免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率的招聘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率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状况,在东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职位的面试职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职员在确认交费后,注意关注取消职位通知,并维持通讯畅通。
资格审察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职员不符合面试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考试和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使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使用百分制计算面试职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职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港区卫生健康局依据职位招聘人数和笔试状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法进行。
笔试时间:2024年1月20日(具体时间及地址见笔试准考证)。
(二)现场资格复审
依据面试职员的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率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东港区卫生健康局选派专人对面试职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察,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职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
进入面试的面试职员,需按招聘职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址提交本人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审察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及1寸最近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含:
1.《2023年东港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打印)。
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面试有执业(从业)资格等需要职位的,需提供有关证书或合格证明。
4.面试具备专业方向需要职位的职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
5.在职职员面试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赞同面试介绍信。对按时出具赞同面试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东港区卫生健康局赞同,最晚可在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弃权(递补职员须在接到递补公告后3日内提交)。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面试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中国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面试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
7.海归留学职员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面试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面试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8.招聘职位需要提供工作历程的,还需提供工作历程证明材料,包含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交费证明、银行薪资流水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有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历程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历程。
9.职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面试人选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舍弃。经审察不拥有考试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舍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导致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率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主要评测考试报名职员从事专业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面试使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率,使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依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职位面试职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5、考察和体检
依据面试职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1:1.5的比率,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
东港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参照《山东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规定实行,依据职位条件需要采取多种方法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状况,与是不是具备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状况,并对面试职员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建议》(鲁组发〔2017〕2号)需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置到位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方位、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建议。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实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能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面试职员未按规定时间、地址参加体检的,视为舍弃。对舍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空缺,从进入同一职位考察体检范围的职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职员,在东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东港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置,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东港区卫生健康局提出聘用建议,根据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职员聘用备案公告书》,凭《事业单位招聘职员聘用备案公告书》办理有关手续。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招聘单位和受聘职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规范,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职员按规定实行服务期规范,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能考出或调出服务单位。
7、其他
(一)面试职员在考试报名期间要准时知道东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维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缘由错过要紧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规违纪有关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置。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程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机构。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职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括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东港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讲解。
咨询电话:0633-8829157。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3年东港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职位大全表
2.赞同面试介绍信
东港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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