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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建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100人通知

2025-02-06   来源:公务员报考网"    点击:407   

 2024年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通知为进一步引进出色教育人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有关规定,结合南安市教育进步需要,决定组织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工作。拟定具体通知如下:1、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

2024年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通知

为进一步引进出色教育人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有关规定,结合南安市教育进步需要,决定组织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工作。拟定具体通知如下:

1、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需要本次计划招聘教师100人,详见《2024年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职位信息表》(见附件1)。2、招聘条件、需要及对象(一)基本条件1.具备中国国籍;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敬业奉献精神;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教师招考身体条件;5.获得与招聘职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与中文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获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6.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考试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职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紧急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职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实行人查看平台查看有失信记录的职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员工)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考试报名的其他情形。考试报名职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试报名职员不能考试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在职职员须征得具备审批权限的部门赞同后方可考试报名,在职职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或赞同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二)具体条件及需要1.考试报名职员获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看认证。考试报名职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区域或海外学历学位考试报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区域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看认证的相关需求和程序。2.招聘职位专业需要设置为具体专业名字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考试报名;专业需要中的类,以《福建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职员方可考试报名。考试报名职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与所需学历(位)层次也需要相匹配。3.2024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书最迟须于2024年8月31近日提供;其他考试报名职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11月15近日获得。招聘职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和中文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4年8月31近日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获得),其中语文教师应获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三)招聘对象第1类:获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本科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3、报名和资格审核(一)报名日期及程序1.报名日期: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5日17:30。2.报名方法:此次考试报名采取在线报名的方法进行。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考试报名职员只能考试报名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成功后不能改报,考试报名职员应慎重选择考试报名职位。在职职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备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赞同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3.资格审察: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看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考试报名职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法(包含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维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负责。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考试报名职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考试报名职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后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二)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1.考试报名职员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已获得何学段何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考试报名职员应严格根据招聘职位资格条件需要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考试报名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置。3.考试报名职员需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网站所需要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需要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有关说明,考试报名职员应严格根据报名入口有关说明填报有关信息。4、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符合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考试报名职员应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并按需要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公告,请考试报名职员准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符合加分条件的职员包含:1.符合原福建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暂行规定的公告》(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2.符合《福建公务员局 福建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公告》(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曾通过享受各类打折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的各类考试报名职员,不再享受加分打折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试报名职员若同时拥有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加分职员名单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日。加分分值计入考试报名职员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试报名职员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5、考试每一个职位拟招聘人数与实质报名人数的比率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降低职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职位的招聘计划。状况特殊的,由南安市教育局商人社局研究后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赞同后方可开考。(一)考试方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址等将依据职位报名状况另行公告,请考试报名职员准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有关公告。(二)笔试1.笔试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专业常识、学科常识等。2.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率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率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职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三)面试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和现场问答方法,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专业常识、教学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数的办法确定考试报名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线为70分。入围职员成绩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四)综合成绩1.考试使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2.考试使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6、资格复审(一)资格复审时间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准时关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有关公告。(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职员中,依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考试报名职员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取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最近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3)、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4年8月31近日获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4年8月31近日需要提供所有原件,不然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中文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和中文等级证书的提供《未获得教师资格证及中文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4);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4.在职职员应提供具备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或赞同解除聘用关系证明;5.职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四)资格复审需要注意的地方考试报名职员资格条件是不是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应按需要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不然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互联网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致使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试报名职员承担全责。考试报名职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不是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赞同入职查看书面材料,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不能予以聘用。教育行政部门由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管理软件的教员工工准入查看模块中提交查看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看结果。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看后,假如经查看反馈有《关于拓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公告》(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看规范(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能或不适合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经复审不拥有考试报名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线上职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7、体检与考察(一)体检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教师资格申请职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实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试报名职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体检合格后,因各种缘由致使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4.女人考试报名职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南安市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二)考察按1:1比率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状况调查、信用状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看等方法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方位考察。考察包含核实考试报名职员是不是符合规定的考试报名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不是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考试报名职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考试报名职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准时提供有关政审考察材料。考试报名职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缘由的,视为自动舍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8、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选岗;若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9、福利待遇引才待遇按《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强师惠师八条手段的公告》(南政办规〔2022〕1号,附件5)规定实行,主要有:(一)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同时享受南安市高层次人才房购买或出租人才房打折政策。(二)硕士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本科师范生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同时享受南安市高层次人才房购买或出租人才房打折政策。(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同时享受南安市高层次人才房购买或出租人才房打折政策。昌财实验中学招聘引进人才其他待遇同时按市人民政府与首都师范大学、厦门源昌集团签订的《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协议》需要实行。南安市奖励策略与泉州现行政策存在交叉重叠的,根据从优、从新、不重复原则实行。10、其他事情(一)本次招聘策略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ttp://220.160.53.33:8903/home)、泉州教育局网站(http://jyj.quanzhou.gov.cn/)、泉州人社局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an.gov.cn/zwgk/rsxx/zkzp/index.htm)发布。后续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发布,请考试报名职员准时注意。因未关注网站有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负。(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考试报名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规范,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规范。本次考试纪律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实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公告》(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实行。(三)拟聘用职员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法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有关人才政策打折的引聘职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等文件规定实行。未履满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职员,须退还已发放的引才待遇。(四)对考试报名职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考试报名职员不符合招聘通知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不真实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负责讲解,咨询电话:0595-86367819。(六)本次招聘工作同意南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85345。附件1:2024年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职位信息表.xlsx附件2:2024年南安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doc附件3:未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承诺书.doc附件4:未获得教师资格证及中文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docx附件5:南安市强师惠师八条手段.pdf南安市教育局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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