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斗门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招聘通知
为加大我院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方位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现根据工作实质需要,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有关招聘事情通知如下:
1、招聘人数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10名。2、招聘条件及需要(一)报名职员应当拥有以下条件1.拥护中共的领导,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知国家法律、政策常识,可以熟练操作办公电脑;3.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1960年1月十日将来出生)以下的成年公民;4.专职负责诉前、诉中调解工作,每月诉前或诉中调解案件原则上不少于5件。以下职员可适合放宽条件并优先聘用:1.具备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工作历程的;2.具备国家心理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的;3.具备教育工作、医疗工作、社会工作、妇女儿童工作历程等的;4.具备乡镇、局委等基层工作历程的;5.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6.曾担任法院特邀调解员,且调解成绩较突出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参加过非法邪教组织的;4.被纳入失信被实行人名单的;5.其他不合适从事特邀调解职员作的情形。3、招聘程序(一)报名日期:2025年1月14日-1月23日。(二)报名方法填写《珠海斗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报名表》(附件1)和《珠海斗门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推荐表》(附件2 在职职员提交),并将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有关学历证书、个人简历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与本人一寸最近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蓝底)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dmfylatxe@163.com。联系电话:0756-5788845,联系人:赵小姐。报名职员应如实反映本人状况,所提供的材料需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及其它材料获得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4、公示及聘用所有特邀调解员审核、考察合格后确定初聘职员,拟聘用职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由我院发放聘书,聘用期为三年。聘用后案件补贴根据我院现行以案定补标准实行。5、职位职责及义务(一)职位职责1.保质保量完成我院所分配的工作任务;2.严格根据调解程序及法律法规对矛盾纠纷进行调解;3.认真做好调解笔录,对调解成功的案件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准时做好回访、案卷归档、音视频上传等工作;4.在我院的指导下做好工作台账和有关调解工作事宜。(二)职位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院规章规范;2.忠于职守,公平公正,认真负责;3.遵守调解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用的工作办法和方法不能超越法律界限;4.工作中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任何成本;5.廉洁自律,重视学习,不断提升法律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6.服从我院的管理。附件:1.珠海斗门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报名表;2.珠海斗门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推荐表。珠海斗门区人民法院2025年1月13日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得最新开课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