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员工简章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公告》(内人社办发〔202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通知》精神,根据编制部门下达的公开招聘计划,经研究,决定拓展鄂尔多斯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员工工作,特拟定本简章。1、招聘计划鄂尔多斯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3名正式列编员工。详见附件《鄂尔多斯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员工职位信息表》(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根据自治区规定比率,用于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职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二类职员以下统称项目职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与应届高校毕业生、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员。1.服务基层项目职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职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职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职员、面向中小微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职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职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职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区域职员。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3.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获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考试报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职员,可以考试报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现在无工作历程的职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考试报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4.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员是指: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并能拓展公务的职员。2、招聘职员基本条件(一)面试职员须拥有下列基本条件:1.具备中国国籍;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结实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一同体意识;4.品行端正,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1日(不含)至2006年5月11日(含)期间生的;招聘硕士研究生或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员与急切需要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1日(不含)将来生的;招聘职位对年龄有特殊需要的,以招聘《职位信息表》中需要的年龄为准;6.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7.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8.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部分招聘职位需要面试职员具备累计3年(36个月)以上有关工作历程。(具体详见《职位信息表》)有关工作历程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的职位所需历程,可以视为有关工作历程。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历程,不可以视为有关工作历程。有关工作历程起始时间界定参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历程起始时间界定的建议》(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实行。(三)面试定向招聘项目职员职位的,需要面试职员需要为2024年5月11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职员或在2024年5月11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在大学期间参军入伍的,以获得毕业证时间起计算;大学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以退伍时间起计算。(四)下列职员不能面试: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列编招聘);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职员,被开除公职的职员,被开除中共党籍的职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职员;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紧急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职员;5.现役军人;6.面试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回避关系职位的职员;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其他情形职员。(五)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得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其他条件(含职位信息表中各项条件)的获得时间,如本通知和《职位信息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1日(不含)之前。3、招聘程序(一)互联网报名1.报名统一采取在线报名的方法进行。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ordos.gov.cn/)进行在线报名和准考证打印。面试职员须用电脑进行报名,不可以用手机端设施进行报名,不然出现没办法完成报名等状况,责任自负。2.报名日期报名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项目职员职位、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9:00至5月13日17:00;第二阶段:普通职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项目职员及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报名截止后,没达到开考比率的项目职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变更项目职员及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属性,调整为普通职位。调整职位状况在5月14日第一阶段初审结束后,在报名入口发布职位变更通知。3.笔试开考比率(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规定比率的招聘职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并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变更通知。考试报名被取消职位并初审通过的职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舍弃报名,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9:0017:00。改报结束后,因无人考试报名取消的职位,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4.每位面试职员只能面试一个职位,且需要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用的证件需要一致。5.报名时,面试职员须先在报名入口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需要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最近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6.面试职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到今天的所有历程,时间不可以断开或空缺。不按需要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历程:填写本人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历程,包括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获得的学历(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历程,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公务员(参公职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不是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就业期间的历程,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面试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2022年度、2023年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7.职位信息表中所需要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拟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面试职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字。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字。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的自设专业、新兴学科、海外教育学科等,面试职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察职员初步判断是不是符合职位的专业需要。8.面试职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第三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准时修改(提示:名字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没办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没办法修改)。9.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试题,面试者自行选择试题语种,并在在线报名时点击确认。试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10.面试职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不真实信息或隐瞒要紧信息情节紧急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11.面试职员要维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公告有关事宜。12.报名期间,请面试职员合理安排时间,尽可能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13.面试职员要认真阅读招聘通知和职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状况,选报符合自己条件的职位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察环节,员工将尽最大努力帮助面试职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防止导致面试失败。(二)资格初审1.资格初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单位负责,在报名入口上进行。面试职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入口查看我们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可以再修改报名信息。2.招聘单位在面试职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察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审察通过;对审察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准时退回话聘职员补充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面试职员,应依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考试报名职位,重新提交。资格初审边报名边进行,初审截止时间:第一阶段为2024年5月14日17:00;第二阶段为2024年5月18日17:00;改报阶段为2024年5月19日17:00。3.《职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讲解。4.初审通过后,面试职员要准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用。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5.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公告递补考生。请考生届时维持电话畅通,3次未接通者视为舍弃。假如因考生个人缘由致使联系不上,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三)笔试1.笔试科目详见《职位信息表》,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法进行。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至5月25日下午14:00。3.笔试时间、地址: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下午14:0016:00,笔试地址详见准考证。4.面试职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5.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试题。面试职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的需要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题(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需要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考试报名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职员,其试题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卷时需要根据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置。6.依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面试职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7.笔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考试状况研究确定。笔试总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四)资格复审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完成,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做好有关监督工作,资格复审时间、地址、资格复审和面试的相关需求,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2.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面试职员中,根据每一个职位面试职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率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凡笔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并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率的,以实质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3.参加资格复审时,面试职员须提供如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面试职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xwrz.chsi.com.cn/gateway下载打印。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没办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职员以留学获得学历面试的,除须提供《通知》和《职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国内院校与海外院校联合办学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建议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招聘职位需要具备有关工作历程的,面试职员须提供与报名所填的有关工作历程证明材料(单位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5)面试定向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6)面试定向招聘项目职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职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7)考试报名警务辅助管理职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关于在本市公安机关工作5年以上且现在仍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字、工作时间说明、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名字和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公章)(8)进入资格复审职员是机关或事业在编员工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9)考试报名职位需要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复印件。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面试职员所填报的信息是不是真实准确,是不是符合面试职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面试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致使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与隐瞒要紧信息或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情节紧急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面试职员,根据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1.面试工作由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推行。2.面试时间、地址及其它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单。进入面试范围的面试职员根据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址的,取消面试资格。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4.面试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根据该职位面试职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语言加试后,面试兼通蒙古语言文字职位考生在面试环节只能用国家通用语言答卷。面试其他职位,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面试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员工说明并在面试公告书上注明),但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可以混用。对不按需要作答的,按零分处置。对用蒙古语作答的面试职员,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职员。5.对于实质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实质招聘计划数的职位,该职位面试职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考试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职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6.面试职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面试职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职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入口上公布。(六)体检和考察根据每一个职位面试职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实质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报名入口上公布。同一职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职位实质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1.体检(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推行,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成本由面试职员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实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个月内完成。体检时,招聘单位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面试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公告后准时公告面试者进行复检。(2)面试职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要紧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置。面试职员因个人缘由舍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根据该职位面试职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3)体检大夫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大夫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流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导致不好的后果的体检大夫和员工,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2.考察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职员进行考察,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面试职员是不是符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不是牢记三个不能离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可等政治需要,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含面试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是不是需要回避等方面状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看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职员面议等方法,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法由招聘单位确定。对于专项招聘项目职员的职位和对工作历程有需要的职位,招聘单位应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知道、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法,深入知道该同志思想和工作状况。面试职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缘由舍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名额空缺的,根据该职位面试职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七)公示1.用人单位依据面试职员的考试总成绩与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职员,并上报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职员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意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面试职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与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准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后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2.对面试职员的资格审察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3.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八)聘用1.拟聘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面试职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与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2.用人单位与面试职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面试职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第一次就业的新聘用职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职员,试用期一般低于3个月,状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能超越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3.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察、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面试职员考试、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要依据有关规定准时告知面试职员被取消资格的有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面试职员依法享有些陈述和申辩权利。4.面试职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规定行为处置规定》有关条约规定,记入面试职员诚信档案。5.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舍弃或被取消聘用致使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4、其他事情(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二)本次公开招聘通知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准时发布,请予关注。5、纪律与监督(一)实行回避规范1.职位回避。面试职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能面试具备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位,不能面试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职位。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员工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职员利害关系的,与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面试职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职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员工,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职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一)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二)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7-8586210(三)监督电话:0477-8586927附件:《鄂尔多斯直政府部门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员工职位信息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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