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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通知

2022-07-30   来源:公务员报考网"    点击:627   

 2022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通知已公布,计划招聘35人。在线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09:00-8月十日16:00。
2022年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通知已公布,计划招聘35人。在线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09:00-8月十日16:00。笔试科目名字: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材料作文等。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借鉴2022年江苏事业单位课程,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它公布如下: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通知

为准时补充事业单位员工、优化职员结构、提升职员素质,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员工,现或有关事情公布如下:

1、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的事业单位24家,计划招聘事业编制职员35名。各单位招聘职位、人数和有关需要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2、考试报名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考试报名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8日至2004年8月十日期间出生),考试报名职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8日及将来出生);

5.具备各招聘职位需要的相应学历、学位;

6.拥有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7.拥有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1.考试报名者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具备普通高校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考、成人教育、互联网教育、夜大、电大等)、党校序列学历职员,可以考试报名;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获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考试报名;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军队院校学历的职员,可以考试报名;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考试报名。

2.考试报名者须于报名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可以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非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的职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考试报名职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有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考试报名相应专业需要的职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职员。其中,可以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职员,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合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近日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与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职员,可面试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职员,如参加服务项现在无工作历程,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内的,可面试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职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面试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5.获得祖国国内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的有关规定实行;

6.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面试: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职位;与现有在岗职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能面试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职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职位;

(3)新《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实行,依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通知,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职员;

(4)2022年十月31近日,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能解聘离开工作单位(职位)的职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

3、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高港区委)组织部、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简称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根据公布招聘事情、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推行。

(一)公布招聘事情

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根据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通知、招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体检标准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准时间

本次报名使用互联网方法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互联网同步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8月8日09:00-8月十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8日09:00-8月11日16:00。

考试报名职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8月8日09:00-8月12日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置时间:2022年8月8日09:00-8月12日18:00。

交费确认时间:2022年8月8日09:00-8月13日12:00。

考试报名职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招聘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如对初审建议有异议,请准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法详见《职位表》。通过初审即可进行交费。交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考试报名职员须用微信缴款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http://221.226.38.34:803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期间,各招聘主管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考试报名职员的咨询,依据考试报名资格条件和职位所需需要,依据网上考试报名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试报名职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建议。对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能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考试报名职员补充说明的事情,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报名职员,审核单位应准时下载留存考试报名职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用。

3.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含报名步骤、技术需要、电子照片处置需要、交费方法等)均在报名入口公布,供考试报名职员查看。考试报名职员如有疑问,还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及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电话咨询。

(2)考试报名职员应认真阅读通知和有关需要,按通知和职位需要与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考试报名者本人最近免冠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3)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依据考试报名职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缘由导致不符合职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报名职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考试报名职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需要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用的身份证需要一致。

(5)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时,须符合《职位表》中关于专业的需要。有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实行《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专业参考目录》。考试报名职员所学专业与考试报名职位专业类别需要有差异、但本人觉得是相近专业,可向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提出申请,招聘主管部门(单位)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赞同添加的,向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的申请。经批准后,由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准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考试报名职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招聘主管部门须准时审核。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8月9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未赞同或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能作为可以考试报名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考试报名人数少于该职位招聘人数3倍的,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职位的报名成功职员,可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名日期为:8月17日9∶00-12∶00。

(7)没有进行交费的考试报名职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试报名职员,减免考试报名费。具体方法为:报名时,先行支付;若没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状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区人社局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在8月24日9:00-8月26日24:00期间登陆报名入口下载并准考证打印(请考试报名职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区人社局(0523-86966546)联系。

(三)笔试

笔试由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卷面总分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名字:综合能力素质,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材料作文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址

笔试日期:2022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新冠疫情防控等特殊状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十日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给予关注,并按通知明确的时间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3.考试报名职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根据规定的时间到考试知识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能提前交卷、退场。

按现在疫情防控相关需求,考生须于考试前至少10天申领苏康码并且天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10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且能提供考试开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备有关资质认定的测试机构均可)新冠病毒核酸测试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测试机构APP显示均可,需要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报名职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入口。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按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质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请考试报名职员维持联系方法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公告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舍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招聘主管部门在发放面试公告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赞同。

(3)非2022年获得国(境)外学历的职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4)考试报名职位需要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可以按上述需要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试报名职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的成绩合格职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职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形成角逐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角逐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址另行公告。

4.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率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处置。

(五)体检

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率从面试合格职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职员。总成绩相同的,依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确定。体检职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

体检工作由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推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公务员录用体检方法》实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职员中,有工作单位的职员须在领取体检公告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的证明,别的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有关证明。不可以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职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推行。考察工作参照《江苏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实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考试报名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拥有考试报名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共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共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导致肯定社会干扰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遭到诫勉、组织处置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用的;

6.政治品德不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紧急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权势相勾结,组织、借助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遭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要紧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借助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别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互联网传播行为或者互联网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紧急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紧急风险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紧急破坏市场公平角逐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概念务、严重干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与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紧急失信行为的;

25.自2019年8月11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17年8月11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19年8月11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离职或者被责令离职的;

28.自2019年8月11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员工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减少职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及2021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合聘用为事业单位员工的情形。

(七)公示

各招聘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根据招聘有关政策和本《通知》的相关需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职员中确定拟聘用职员,按职责分工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后在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意社会和考试报名职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含招聘单位、职位名字、拟聘用职员名字、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后,面试职员如无正当理由舍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第三面试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考试报名者不符合需要、主动舍弃等缘由而出现招聘职位空缺时,应按该职位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一个职位只能递补一次。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职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职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初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职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4、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严格实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同意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导致不好的后果的员工,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置。

5、本通知由区党工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讲解。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966170 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高港区委)组织部,0523-86966546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线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0523-86338831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纪(工)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

举报邮箱:TZgkzpjbyx@163.com

指定网站: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高港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mc.gov.cn/

附件:

1.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职位表.xls

2.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工专业参考目录.doc

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工委(高港区委)组织部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cmc.gov.cn/art/2022/7/29/art_65790_3378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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