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2025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员工公告依据《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出色适岗人才,优化我区事业单位职员结构,满足我区经济社会进步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员工(正式事业编制)。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1、招聘单位、职位及人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共5人,招聘单位、招聘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及有关需要等内容,详见《宿城区2025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员工职位介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介绍表》)。2、招聘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5年毕业生)。3、考试报名条件(一)具备中国国籍;(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共领导和社会主义规范;(三)具备好的品行;(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8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面试,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办法不变。(六)拥有《职位介绍表》中招聘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非全日制2025年毕业生须在报名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职员须在2025年8月31近日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获得祖国国内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获得祖国国内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面试时按国家和江苏的有关规定实行。(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考试报名:1.现役军人;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3.2025年9月28近日,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能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职位)的职员;4.2020年3月13日新的《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方法》推行后,依据其规定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公告,截至2025年9月28日,被聘用到江苏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的在编职员;5.通过其他方法进入事业单位并订立聘用合同的在编职员,与2020年3月13日之前通过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并订立聘用合同的,截止2025年9月28近日,未达到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期的在编职员;6.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7.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8.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9.遭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减少职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未满的;10.机关事业单位员工2024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11.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紧急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与被列入《拒服兵役职员名单》、推行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看宿城区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2960323);12.与事业单位负责职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能面试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职位;与现有在岗职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能面试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职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职位;1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的职员。4、招聘程序和办法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发布招聘公告、互联网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推行。(一)发布招聘公告根据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网址: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宿城在线)www.sqsc.gov.cn。(二)互联网报名和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交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互联网进行。报名网址: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宿城在线)www.sqsc.gov.cn。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推行。报名面试职员(以下简称考生)在在线报名遇见技术问题可咨询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1.互联网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6:00。2.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3月29日16:00。3.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3月30日16:00。4.资格初审异议处置:2025年3月24日9:003月30日18:00。5.交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交费,笔试成本为100元/人。完成交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职位在线报名。交费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3月31日12:00。6.需要注意的地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情:(1)考生应按职位需要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需要为:最近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予以处置。【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同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方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职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考生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有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职位需要存在疑问,应准时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察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每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考试报名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处置。】(2)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根据本公告、国家和江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有关规定,依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入口查看是不是通过资格初审。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准时查看。(3)考生只可以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需要一致,不然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察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4)通过初审后的考生可以用微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未交费成功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先交费确认,若没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凭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联系宿城区人社局申请办理笔试成本减免手续。联系电话:0527-82960398。交费成功后,除面试职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职员外,不退还报名费。(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率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已考试报名被取消职位的职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补报名日期:2025年4月1日 9:0012∶00。(6)考生互联网报名后,应维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缘由(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不接电话等状况)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视为自动舍弃相应资格)。7.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交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4月16日 4月18日。打印技术问题可咨询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三)笔试笔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推行。1.笔试时间和地址。笔试时间:2025年4月19日9:0011:30;笔试考试地址:见笔试准考证。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常识和能力素质》。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范围见《江苏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职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概要》。3.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名字、公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根据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试知识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能提前交卷、退场。4.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高于笔试题面总分50%的为合格,不然,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5.笔试考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宿城在线)www.sqsc.gov.cn,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入口。(四)报名条件复审和面试1.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率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不足1:3比率的,按实质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职位介绍表》中所列出的考试报名条件需要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含但不限于:(1)2025年毕业生(非全日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满足《职位介绍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2)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满足《职位介绍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并经所在院校赞同。(3)社会职员(含在职职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满足《职位介绍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其中:留学归国职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4)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非在编教师)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与满足《职位介绍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5)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职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与满足《职位介绍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6)事业单位职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与满足《职位介绍表》其他条件一栏中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需要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职位介绍表》所需要的条件,不能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3.递补规则。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现场审核,觉得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职位介绍表》所需要条件的,当场告知考生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在考试报名同一职位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4.面试交费。考生在资格复审通过之后,现场缴纳面试成本100元/人。未缴纳面试成本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将被取消面试资格。5.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面试人选名单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宿城在线)www.sqsc.gov.cn公布。6.面试。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推行,面试时间、地址以《面试公告书》为准。(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2)面试合格线。面试使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不然,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但对于形不成角逐的职位(指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计划招聘人数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3)总成绩合成。规则如下: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五)体检体检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公告》(人社部发〔2016〕140号)实行。体检成本由考生自理。体检人选确定。在面试成绩合格职员中,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将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
1的比率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职员作为考察对象。(六)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组织推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方法(试行)》实行,考察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考察对象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状况。若报名时在职但考察前已离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束前,除资格复审已提供赞同考试报名证明的考生外,其余考生须提供外贸原单位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考察合格职员为拟聘用职员。(七)公示和聘用备案考察结束后,拟聘用职员名单将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宿城在线)www.sqs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很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被聘用职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置。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缘由出现缺额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将在本职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因各种缘由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职位需要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5、纪律与监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推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同意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导致不好的后果的员工,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置。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职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其他事情(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中共宿城区委编办、宿城区人社局一同发布。(二)政策口径。专业设置、年龄等有关政策口径如下:1.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含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职员的毕业专业,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依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考生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不是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需要。专业名字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需要,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样,视为符合专业需要。2.年龄计算。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3月24日至2007年3月28日之间出生。3.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职员名单公示后,考生如无正当理由舍弃聘用资格的,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第三面试同一单位或者部门的资格。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职员未在2025年8月31近日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4.技工院校学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首要条件下,可根据本科学历报名面试相应职位。5.最低服务期。所有招聘职位聘用后最低服务期限3年。其他有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指南》有关内容实行。政策咨询电话:052782960398(宿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名网站技术咨询:052782960398(宿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监督举报电话:052782960826(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附件1:宿城区2025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员工职位介绍表附件2:江苏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江苏202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职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概要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中共宿城区委编办宿城区人社局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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